泡沫轻质土配合比试配
1、配合比试配应在计算配合比的基础上进行。宜通过试配调整计算配合比中的各种材料用量,直到新拌气泡混合轻质土性能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。
2、宜采用试验用搅拌机拌制试样,每次试配搅拌量不宜小于搅拌机额定搅拌量的1/4。
3、标准试件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:
(1)试样应略高于试模顶面。试样装满试模后,应轻轻抖动试模,并采用保鲜膜覆盖;
(2)拆模前,应先采用平口刀沿试模顶面刮平试件。
4、泡沫轻质土试拌配合比的强度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:
(1)应至少采用三个不同的配合比。当采用三个不同的配合比时,其中一个应为本规程确定的试拌配合比,另外两个配合比的水泥用量宜在试拌配合比基础上分别增加和减少10 kg;
(2)应保持新拌气泡混合轻质土性能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,并应检验其湿容重、流动度,作为相应配合比的新拌气泡混合轻质土性能指标;
(3)每种配合比至少应制作一组标准试件,并在20℃±2℃条件下密封养生至28d试压。